离婚后一方以子女身份必须得帮他付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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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随继父或继母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姓名变更权是指自然人变更其姓名的权利。这一权利来自于姓名决定权,也是姓名决定权的应有之义。当事人使用自己决定的姓名参与社会活动,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因此,这项权利不得任意为之,如想变更,必须依照一定的程序。依照法律规定,变更姓名需要在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姓名变更手续;未成年人需要变更姓名的,由其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在父母离异的情况下,如果未成年人子女变更姓名,这项权利则应由子女父母双方协商行使。如果引起纠纷的,应该责令恢复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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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能要求一次性支付。只要夫妻双方对于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事项没有任何异议,且未直接抚养孩子的这一方有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能力,可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支付条件的,也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
离婚女方不是必须支付抚养费。双方离婚,如果有孩子的,孩子是需要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女方是要给抚养费的。而女方拿到了孩子的抚养权,则承担抚养费的义务在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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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离婚后是否必须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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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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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8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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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1 2021.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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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抚养权必须归一方所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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