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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机构医疗业务,应当符合哪些学历和资历要求?

2022-11-11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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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1回复

申报人应当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一)主治医师 1、医学中专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不少于七年; 2、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六年; 3、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与医学有关的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四年。 (二)副主任医师 1、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七年; 2、医学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3、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四年; 4、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二年; 5、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三)主任医师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四)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主治医师任职资格: 1、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三年; 2、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 (五)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申报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任职资格不受上述学历和任职年限的限制: 1、获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及以上奖的主要完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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