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出院后社保局确没有损失证明该如何处理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
如何证明员工有没有工伤保险
证明员工的工伤保险,单位可以直接在网站打印社保缴费证明,员工本人也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社保缴费证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2020.09.10 189 -
出生证明遗失如何处理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2021.09.21 97 -
工伤后伤残鉴定证明如何处理
工伤后伤残鉴定证明的办理流程如下: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工伤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工伤认定; 4、劳动能力鉴定; 5、赔偿。
2020.06.19 145
-
工伤出院以后社保局没给打证明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
2022-04-01 15,340 -
工伤出院后社保局没有给开证明怎么办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
2022-04-07 15,340 -
工伤出院了,社保局没有出具交通事故后期的证明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
2022-04-15 15,340 -
工伤职工出院后工伤出院小结没了如何处理
1、工伤认定申请是不需要出院小结的。 2、出院小结用于工伤待遇审核,丢了可以再医院掉档案重新打印一份盖章。 3、如果是劳动能力鉴定的话,需要的可能不是你说的出院小结,而是治疗终结。这个需要企业帮忙提供
2023-01-12 15,340
-
01:26
工伤待遇争议该如何处理
工伤是指,劳动者因工作而受伤,因此,被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有权享受,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发生工伤后,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产生了关于工伤待遇的争议,这时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这类纠纷可以按照劳动争议的相关规定来处理。换句话
2,749 2022.05.11 -
01:08
工伤如何处理
工伤处理流程为: 1、当事人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鉴定申请并填写工伤申请认定表,提交当事人在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认定决定书》、完整的病历资料等材料; 2、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申请,鉴定委员会在
912 2023.01.04 -
01:10
如何挂失社保卡
社会保障卡遗失后,持卡人应当携带以下材料,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办理挂失补卡手续: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复印件; 2、遗失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各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
2,016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