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法律责任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法律责任

2023-02-19 16:02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19回复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区别在于权利归属不同:土地所有权,归属集体;承包权,归属农户;经营权,归属经营者。 1、首先,关于土地的所有权是由我国国家性质所决定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根本地位坚持不变。 2、其次,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在权利内容上,多数观点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系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双重属性混合。其中,承包权属于成员权,只有集体成员才有资格拥有,具有身份依附性和不可对外转让性;经营权属于财产权,在权利属性上具有可交易性。 3、由此,在“两权分置”下,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实并不具备自由流转的物权属性。但“三权分置”体制实现了集体、承包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对土地权利的共享,从法律制度的角度看,其本质就是确定在不改变土地公有制的基本经济制度前提下,在土地上分离出一个更加符合市场交易要求的私权——土地经营权。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区别在于权利归属不同: 土地所有权,归属集体; 承包权,归属农户; 经营权,归属经营者。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

律师普法更多>>
  • 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土地承

    2021.01.03 322
  •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区别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区别

    区别在于权利归属不同:土地所有权,归属集体;承包权,归属农户;经营权,归属经营者。 1、首先,关于土地的所有权是由我国国家性质所决定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

    2021.02.05 3,179
  • 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属争议。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时,当事人可申请乡镇府或国土部门予以调查处理,有县级以上政府予以确权,不服决定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020.03.29 179
专业问答更多>>
  • 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责任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

    2022-04-14 15,340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责任

    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向发包方备案。受让方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担保物权自融资担保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

    2022-04-10 15,340
  • 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责任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者强迫、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

    2022-02-15 15,340
  • 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责任属于怎样的法律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

    2022-05-0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什么设立 00:55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什么设立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且合同生效时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被征

    1,789 2022.05.11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01:03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地方参考性案例,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具体来说,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取得的特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可以依据自己的集体经济组织成

    2,567 2022.04.15
  • 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吗 01:19
    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吗

    土地承包权的继承视情况而定: 在承包期内,一个家庭里有一个或以上的家庭成员死亡,但家庭里还有人在的,这种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 如果家庭成员已经都不在,全部死亡的,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存在继承土地问题。 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966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