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19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即使是试用期,也应当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应当另外支付李某7月份和8月份两个月的工资。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公司在试用期结束后办理社会保险的做法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方面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不能仅约定试用期,如果只约定试用期的,那么该期限即视为劳动合同期限。同时,即使是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综合保险费。市社会保险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只要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又没有为求职者缴社保费的,如果求职者在工作当中出现一些意外,如发生了工伤等,所产生的费用都由企业全额负责。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未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的,应支付双倍工资。但双倍工资的赔偿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如果还未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要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即可。
-
未签劳动合同单位真的要支付双倍工资吗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劳动合同的单位要支付双倍的工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020.03.26 142 -
未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吗?
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双方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否适用双倍工资罚则,在实践中也有不同观点。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该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原因未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未签
2022.11.07 103 -
未签劳动合同单位要付双倍工资吗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其法律后果是,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支付二倍工资。
2020.03.30 197
-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吗
劳动合同法中作了以下规定,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
2022-04-03 15,340 -
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法定的期限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就用工第二个月至不满一年的时间部分请求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应以实发工资为基数,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当扣除。双倍工资最多以十一个月为限。
2022-11-12 15,340 -
未签劳动合同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吗
可以。《》第八十二条有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2022-08-23 15,340 -
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吗
可以。《》第八十二条有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2022-08-21 15,340
-
00:50
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支付几倍工资
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应当支付两倍工资。用人单证招录劳动者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两倍工资的时间应当从用工的第二
2,918 2022.04.17 -
01:04
未签订合同 双倍工资计算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具体如下: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计算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
1,709 2022.04.17 -
01:01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遇到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用人单位仍旧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
7,694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