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策是怎样的有两个女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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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生育二胎规定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十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自己对照一下吧! 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采纳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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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0 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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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3 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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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
2022-04-05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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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2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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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9 15,340 -
浙江省二胎政策
原则上不可以! 生育二胎规定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
2022-03-2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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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的时候,两个女儿抚养权的归属,要根据两个女儿年龄的不同,做出不同的区别。根据婚姻法规定,对于刚出生的女儿,原则上应当跟随女方生活。也就是说,婴幼儿实行跟随母亲一方生活的抚养原则。对于已经不再是哺乳期的女孩,就要根据父母双方的生活条件来
2,250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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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决离婚时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归属问题,首先要确定两个女儿的年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两个女儿或者其中一个女儿,还是处于哺乳期的未成年人,这时候应当判决跟随母亲一方生活。对于年龄已经达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的女儿,就可以采纳该名女儿的意见
2,088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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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儿子离婚女方一个也不要怎么办
父母双方离婚时有两个儿子,母亲不愿意儿子跟随母亲共同生活时,首先要看父亲是否愿意两个儿子均跟随自己生活,如果父亲表示愿意,并且并没有法定的事由证明父亲不适合抚养小孩的,两个儿子的抚养权可以都归父亲。这种情况下,由父母双方就两个儿子的抚养权问
1,602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