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屋等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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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双方有协议的情况下,房屋等共同财产可以根据协议进行分割,自协议达成后生效,但是一定情况下协议可以撤销: 1、协议离婚后一年内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协议离婚不成,一方起诉离婚的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因此如果夫妻协议后对于房产等财产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可以通过合理的法律途径进行变更,即对于夫妻的共同房产进行重新分割,使先前的协议归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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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离婚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离婚时是否有效,需要看签订协议时双方是否自愿,以及财产分割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离婚协议中对于房产分割的共同约定有效,如果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协议书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对方对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表示认同并在协议书上签了字,双方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书开始生效,双方按照协议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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