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消费者行为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对于经营者是否实施欺诈性经营行为的认定,应当把握以下几方面: 1、看经营者是否有欺诈的故意,即经营者在主观上是否有诱使消费者产生错误意思表示的目的; 2、看经营者在客观行为上是否采取了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等欺骗手段; 3、看是否有诱使消费者产生错误意思的事实发生。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方可认定为经营者实施了欺诈性经营行为。在实际生活中,经营者实施的欺诈性经营行为的种类繁多,主要有: 1、掩盖商品质量中存在的瑕疵,销售或者提供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 2、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3、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4、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5、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6、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 7、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8、销售商品的重量或者数量少于该商品所明示的重量或者数量; 9、对商品的价格作虚假的表示等等。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欺诈消费者行为的认定标准如下: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消费欺诈从以下4个要件进行界定: 1、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包括两方面:一是陈述虚伪事实的故意;二是诱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故意; 2、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3、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 4、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
-
欺诈消费者的欺诈行为有哪些
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根据我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包括有: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
2020.12.17 213 -
欺诈消费者行为的认定
欺诈消费者行为的认定: 1、经营者有欺诈的故意。经营者有欺骗别人并且希望通过欺骗行为获利的明知而为之的主观心态; 2、经营者有欺诈的行为。经营者作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使事物表象与客观真相不符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3、消费者因
2022.07.11 854
-
欺诈消费者行为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消费欺诈,要考虑以下三个条件: (一)从主观方面看,欺诈者必须具有欺诈的故意。欺诈者明知自己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且会使被欺诈人产生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从而与其进
2021-09-28 15,340 -
欺诈消费者行为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对于经营者是否实施欺诈性经营行为的认定,应当把握以下几方面: 1、看经营者是否有欺诈的故意,即经营者在主观上是否有诱使消费者产生错误意思表示的目的; 2、看经营者在客观行为上是否采取了弄虚作假、隐瞒事
2022-04-18 15,340 -
消费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判断。经营者的下列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 ⑴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⑵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⑶销售“处理品”
2021-09-29 15,340 -
欺诈消费者行为的认定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
2022-03-21 15,340
-
01:27
消费欺诈行为的法律认定
消费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过程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可以从3个方面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消费欺诈:
3,163 2022.04.17 -
01:14
消费欺诈赔偿标准
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
1,933 2021.04.25 -
01:05
哪些行为可认定为重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是指有配偶还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除此之外,在实践中,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也构成重婚。也就是说,符合以上两种情形之一的,涉嫌重婚罪。具体来看,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三个:1、客体:重婚罪侵犯
1,445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