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业需要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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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针对您的情况您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开停业管理 第六条经营汽车租赁业必须具备以下技术经济条件: (一)配备汽车不少于20辆,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万元。租赁汽车应是新车或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在用车,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 (二)须有不少于汽车车辆价值5%的流动资金。 (三)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投影面积的1.5倍。 (四)有必要的经营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车辆技术、财务会计等岗位上应分别有一名具有初级及其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具有法人资格。 租赁活动管理 第十条租赁经营人必须遵守道路运输和价格方面有关法律、法规,接受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租赁经营人必须依照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加强车辆技术管理,保持租赁汽车技术状态良好。 第十二条租赁经营人必须按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租赁收费标准收费。 第十三条办理租赁汽车业务应签订租赁合同,必须使用由各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汽车租赁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内容应包括:租赁经营人名称、承租人名称、租赁汽车车型、颜色和车辆号牌、行驶证号码、道路运输证号码、租赁期限、计费办法、付费方式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第十四条租赁经营人增加或减少租赁汽车,必须向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申请增办或缴销有关证件。 第十五条租赁经营人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治安防范措施和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容管理,对从业人员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第十六条租赁汽车车主必须与汽车租赁经营人名称相一致。凡不是租赁经营人所属车辆、未办理汽车租赁业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一律不得用于租赁。 第十七条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对租赁经营人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租赁经营人实行经营资格、技术经济条件和经营行为的年度审验。 第十八条承租人租赁汽车,必须出具能够证明单位或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和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必要时须有可靠单位给予经济担保。 第十九条承租人租赁汽车,应对承租汽车进行检查,确认租赁汽车技术状况良好,并要核对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证件是否齐全、有效,行车中应随车携带上述有关证件。 第二十条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利用租赁汽车从事营业性运输,须按照道路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向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从事营业性客、货运输。 第二十一条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在履行租赁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交通主管部门调解,或申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关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租赁经营人未按本规定第七条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二)租赁经营人未按本规定第七条领取《道路运输证》擅自经营的,处以每车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 (三)承租人在行车中未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以每车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租赁经营人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收取租赁费用的,处以所收费用30-50%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 (五)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擅自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对处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提出复议又不起诉且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机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十四条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汽车租赁业有关法规,认真履行职责,违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1998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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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6.房屋能正常使用。
租赁合同的解除法定条件为: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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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需要具备的条款有
租赁合同需要具备的条款有:租赁双方的姓名与地址;租赁物的状况与用途;租赁物的使用期限;租金的数额与交付时间;装修与转租的约定;违约责任与解约条件等条款。
2022.08.11 113 -
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的条件主要包括: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 3、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0.03.05 284 -
租赁合同的解除需要具备什么法定条件
租赁合同的解除法定条件为: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
2021.02.19 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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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的出租汽车租赁经营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出租汽车租赁经营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20辆以上技术等级二级(GB1834 4)以上的车辆; (二)有与车辆数量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和经营场所; (三)有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四)法
2022-06-11 15,340 -
汽车租赁合同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前汽车租凭合同需要的证件:关于不一样性质的公司或自己,需求的证件有所区别,通常分为以下几种: 一、企事业单位: 1、营业执照副本、公司信息卡 2、单位介绍信 3、合同章或公章 4、承租方经办人身份证、
2022-04-12 15,340 -
租赁小微型客车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投入经营的小微型客车应当经检验合格且登记的使用性质为租赁; (三)有与租赁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管理人员; (四)在经营所
2023-01-0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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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营业执照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租房或者是自用房的产权证明。办理营业执照还需要满足如下条件:第一是股东要符合法定的人数,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股东限定为两个以上,50个以下。第二是需要认缴出
7,516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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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租赁物的名称。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标的物的全称而且要详细具体,以免发生争议。租赁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法律禁止流通物或易消耗物不能作为租赁物。租赁物的数量、质量。租赁物的数量是指租赁物的大小多少。在确定数量时
933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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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律师证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考律师证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品行良好;取得高等院校法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以及高等院校非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 2、没有以
72,802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