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基数的缴费方式各统筹地区是什么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医疗保险费怎么交,首先,各统筹地区要确定一个适合当地职工负担水平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一般为工资收入的2%。其次,由个人以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的当地个人缴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基数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收入统计口径为基数,即以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各类奖金、劳动收入和实物收入等所有工资性收入为基数,乘以规定的个人缴费率,即为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个人缴费一般不需个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去缴纳,而是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最后,单位和个人补缴医疗保险费,以办理补缴年份本市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确定。补缴医疗保险费后个人账户金额的记入方式:当年中断医疗保险关系当年续保的,个人账户金额不作调整;中断医疗保险关系一年以上续保的,预先记入从补缴当月至医保年度末的个人账户金额,补缴期内的个人账户金额在医保年度末账户结转时,按补缴时职工所处年龄段的比例一次性补记入个人账户。办理退休时按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的,当年个人账户不作调整,在医保年度末账户结转时,按缴费基数的3.5%补记入个人账户。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即医疗保险参保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医保费用计算的基数,每年都在调整,各地的医保缴费基数是不一样的,参加不同的医疗保险,具体的医保缴费标准也是有差异的,具体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社保局咨询。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5%,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
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
1.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2.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即医疗保险参保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医保费用计算的
2020.11.23 2,028 -
医疗保险统筹费用什么意思
医疗统筹,是指某统筹地区所有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扣除划入个人帐户后的其余部分,其中还有财政补贴;社会捐助;银行利息;滞纳金等额外收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属于全体参保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管理,统一调剂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参保
2020.07.28 2,084
-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规定是什么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基本医 疗保险统筹基金是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在扣除划入个人账户部
2022-07-03 15,340 -
什么是医疗保险统筹医院?
医疗保险统筹是指某统筹地区所有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扣除划入个人账户后的其余部分,包括财政补贴;社会捐赠;银行利息;滞纳金等额外收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属于所有参保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
2021-11-15 15,340 -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一般由本人工资决定。企业为员工购买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7、5%和2%。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按比例缴纳。
2021-11-03 15,340 -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即医疗保险参保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医保费用计算的基数,每年都在调整,各地的医保缴费基数是不一样的,参加不同的医疗保险,具体的医保缴费标准也是有差异的,具体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1-12-23 15,340
-
01:01
医保缴费基数怎么算的
医保缴费基数的计算如下: 1、以本人工资确定,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 2、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9,174 2022.04.17 -
00:58
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的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由用人单位按照上年度月工资总额的20%来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职工按照本人缴费
13,496 2022.05.11 -
01:02
社保卡的统筹区是什么意思
社保卡的统筹区是在一定的范围内,统一筹划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发【1998】44号文件规定,原则上确定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达到一定人口数的县(市)也可以作为统筹单位。所有单位和职工都要按照属地原则
8,227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