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的综合条件以及子女自己的意愿判决抚养权归谁。一般两岁以内的判给母亲抚养。
子女过了哺乳期的,最适合抚养孩子长大的一方可以成为孩子的抚养权人,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
哺乳期的孩子归谁抚养
1、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
2020.05.08 124 -
哺乳期孩子归谁抚养
哺乳期后的孩子由最适合抚养该子女成长的一方抚养。根据相关规定,夫妻离异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2021.02.20 141 -
哺乳期内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哺乳期内孩子的抚养权原则上应认定归女方。但若母亲存在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等情形之一,父亲要求直接抚养,或双方基于对子女健康成长的考虑,确认抚养权归父亲的,可由父亲直接抚养。
2021.01.11 139
-
哺乳期孩子归谁,哺乳期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
2023-04-03 15,340 -
哺乳期孩子归谁, 抚养权归谁, 孩子谁的?
离婚有两种方式: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写好离婚协议书,离婚双方亲自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2、起诉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同意离婚但是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
2022-04-03 15,340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哺乳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
离婚时,哺乳期内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父方主张直接抚养的
2022-04-01 15,340 -
哺乳期过后, 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
2022-04-21 15,340
-
01:46
哺乳期后离婚孩子归谁
哺乳期内离婚,一般来说,法院都会判决孩子跟随女方生活。哺乳期以后离婚,就不需要遵守上述的规则。法院会综合考量男女双方之间的生活条件,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出发,进行子女抚养权的认定。具体来说,首先,法院会尊重双方的抚养权协议的约定。换
999 2022.05.11 -
00:58
哺乳期离婚孩子应归谁
为了保护幼儿与母亲之间的权益,我国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了,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主要判决跟随女方生活。换句话说,如果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孩子年纪还在两周岁以下,这时候法院一般都会判决该名子女跟随女方一方生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针对特殊的情
492 2022.04.17 -
01:12
哺乳期离婚子女归谁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还处于哺乳期的,原则上应该由母亲抚养。若母亲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可以由父亲抚养。如: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患有其他严重疾病,不利于子女生活,且无法承担抚养义务的情形
1,20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