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职业病期间发生工伤怎么处理?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发生工伤损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应该按照以下的程序处理: 1、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5、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如果劳动者在单位患上职业病的,应当由单位在三十日内去为劳动者申请认定为工伤,并递交工伤认定申报材料;如果单位没有及时提出申请的,则劳动者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去自行申请认定为工伤。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等。
-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请问如何处理?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伤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
2020.11.13 104 -
请问工伤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020.07.24 119 -
试用期职工发生工伤怎么处理
试用期职工发生工伤的处理流程: (一)报案。 (二)就诊。 (三)工伤申报。一般由用人单位申报,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四)赔偿。
2020.07.05 148
-
如果是职业病犯了,请问能申请工伤吗
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2021-11-08 15,340 -
职业病发生后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
2022-03-13 15,340 -
工伤职工发生职业病该怎么办
请先要求公司向当地劳动局申请职业病认定,公司不申请的,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再向劳动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根据劳动局出具的工伤鉴定书确定工伤等级,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主张赔偿数额,并可要求支付
2022-03-17 15,340 -
职工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如何处理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等。
2021-12-28 15,340
-
00:51
职工发生工伤如何赔偿发生工伤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没有申请的,可以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一年内进行申请。伤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
769 2022.06.22 -
00:53
劳务关系发生工伤如何处理劳务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发生的损伤只能算是人身损害,而非工伤,处理如下: 1、在劳务关系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2、提供劳务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
5,255 2022.11.21 -
01:06
职工请病假工资怎么算职工请病假工资计算的规定如下:根据法律的规定,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公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以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以下标准向员工支付病假期间的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两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算;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计算,
7,592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