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没有义务要求赡养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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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立法保护老年人的权益,是由于我国的国情决定的: 1、每个国家都会根据本国的国情,制订适合本国的法律,这与其他国家没有可比性; 2、老年人虽然是成年人,但是因为年纪大的原因,没有生活来源,需要子女进行赡养是合情合理的; 3、老人的兄弟有抚养的义务,但这是有前提的:只有由兄、姐扶养的弟、妹在其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才需要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第二十三条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第七十四条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调解前款纠纷时,应当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化解矛盾和纠纷;对有过错的家庭成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人民法院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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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关系成立的,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那么就代表着养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也要承担赡养义务。
养父母没有尽抚养义务是没有权利要求赡养的。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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