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查封扣押留置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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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与动产质押的区别有:留置权依赖法律规定,动产质押依赖的是当事人的合意;留置权人已经占有对方的财产,动产质押的占有依质押合同发生;留置权从内容和顺序来区分有两次效力,留置的效力和清偿的效力,动产质押只有一次效力;法律其他规定等。
查封扣押财产的处置规定如下:1、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2、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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