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核设施营业单位是核技术利用单位吗

核设施营业单位是核技术利用单位吗

2023-04-10 08:08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山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10回复

违反本条例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该单位立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指定有相应许可证的单位代为贮存或者处置,所需费用由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承担,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核设施营运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送交贮存、处置,或者将其产生的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处置的;(二)核技术利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贮存、处置的。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核设施退役前,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退役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核设施退役申请书; (二)安全分析报告;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质量保证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核设施退役时,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按照合理、可行和尽可能低的原则处理、处置核设施场址的放射性物质,将构筑物、系统和设备的放射性水平降低至满足标准的要求。核设施退役后,核设施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核设施场址及其周围环境中所含的放射性核素的种类和浓度组织监测。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民用核设施的营运单位免责的情形是:民用核设施的营运单位能够证明核材料发生核事故造成的损害是因战争、武装冲突、暴乱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律师普法更多>>
  • 民用核设施的营运单位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民用核设施的营运单位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民用核设施的营运单位免责的情形是:民用核设施的营运单位能够证明核材料发生核事故造成的损害是因战争、武装冲突、暴乱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2021.02.08 181
  • 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谁审核签字
    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谁审核签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2020.05.10 6,256
  • 建设单位可以是施工单位吗
    建设单位可以是施工单位吗

    不可以,建设单位自营工程的施工队、房修队、国营建筑公司、安装公司、工程队、市政公司及集体施工企业等组织机构,都可以叫做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职责不同。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2020.10.31 2,267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有什么区别 00:57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有什么区别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区别如下: 建设单位就是出钱并监督施工的业主;施工单位是承揽项目,负责施工的。前者相当于地主,后者相当于长工。 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建设单位也可以叫做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者,

    2,420 2022.04.17
  • 因单位等级考核末等被解雇合法吗 01:34
    因单位等级考核末等被解雇合法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2、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仅仅以末位淘汰制作为依据或理

    1,588 2022.04.17
  • 单位失业证明怎么开 00:59
    单位失业证明怎么开

    用人单位不会为劳动者开失业证明。劳动者从用人单位离职的,不会为劳动者开具失业证明,只会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且在证明上写明劳动者的离职原因,非因本人意愿离职的,也会在证明上进行注明,劳动者要申请失业保险金的,应当持本单位

    8,298 2022.05.11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