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工资能重复发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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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一)项规定,劳动者生病期间,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三)项和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还应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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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5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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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3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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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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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工伤员工工资发放标准工伤,指的是员工在工作中或者在生产劳动中因工负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员工因工作遇到事故、或伤害或因特殊岗位患职业病,需停工接受治疗的,在其停工期间,用人单位需按照员工在岗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原数按月的发放给员工。一般停工留
4,430 2021.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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