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法院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有哪些情形

法院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有哪些情形

2023-08-03 19:15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03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 《规定》第六条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因此在上下班过程中,如果属于上述情况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的规定有以下内容:原告或者第三人在提起行政诉讼前已经因为劳动关系争议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中止行政案件的审理;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其他。

律师普法更多>>
  • 行政案件有哪些情形属于再审
    行政案件有哪些情形属于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

    2020.06.28 310
  • 二审行政案件应诉的情形有哪些
    二审行政案件应诉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诉讼二审的应诉方法如下:被上诉人应当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上诉状书写相应的答辩状,其中对上诉状包含的新证据或新事实以及新理由进行申辩,并提出对于自身有利的相关证据。

    2020.07.23 132
  • 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规定有哪些
    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规定有哪些

    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应当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以及应当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等。

    2020.10.23 418
专业问答更多>>
  • 法院行政诉讼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诉讼诉讼中止,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因出现某种原因而诉讼暂时停止,待原因消除后诉讼继续进行的制度。行政诉讼中的诉讼中止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

    2021-07-11 15,340
  • 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缺席判决情形有哪些?

    (1)被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2)人民法院裁定不准原告撤诉,如果原告拒不到庭;(3)案件审理结果可能涉及第三人利益,或者需要其承担义务,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

    2022-10-17 15,340
  • 法院审判行政案件组织形式有哪些

    合议庭,一审可以由由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二审中无陪审员。 如果你对人民法院审判行政案件组织形式是什么还有疑惑,欢迎来电咨询

    2022-08-09 15,340
  • 如何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如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

    2021-10-2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哪审理 01:15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哪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法院内部的各个庭室中的法官审理。在我国,人民法院分为四级,分别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此外还有专门法院即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在这其中,一般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

    1,389 2022.05.11
  • 哪些情形不能取保候审 01:06
    哪些情形不能取保候审

    存在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取保候审: 1、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或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2、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 3、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 根据规定,取保候审

    579 2022.06.17
  •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谁审理答案 00:53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谁审理答案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审判员审理。如果案情复杂的话,可以由人民陪审员和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然后共同对这个案件进行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除了法律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外的所有普通刑事案件的办理,对于这些案件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管。高级人民法院

    1,430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