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怎么办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规划,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和朝向,影响购房者居住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开发商擅自更改小区规划购房者可以向有关规划部门投诉并拒绝收房。商品房的规划、设计由房地产开发商依据市政规划作出,应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应在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文约定,不得随意更改。
对于开发商擅自改变小区规划的维权方法是:购房者可以向有关规划部门投诉,拒绝收房。商品房的规划、设计由房地产开发商依据市政规划作出,应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应在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文约定,不得随意更改。
-
开发商擅自改变小区规划怎维权
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 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 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 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
2020.09.28 257 -
开发商擅自改变小区规划,怎么维权
开发商擅自改变小区规划维权时购房者可以向有关规划部门投诉并拒绝收房。商品房的规划、设计由房地产开发商依据市政规划作出,应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应在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文约定,不得随意更改。
2020.04.30 135 -
开发商擅自改变小区规划怎么维权?
开发商擅自改变小区规划维权时购房者可以向有关规划部门投诉并拒绝收房。商品房的规划、设计由房地产开发商依据市政规划作出,应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应在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文约定,不得随意更改。
2020.01.08 149
-
开发商擅自变更小区规划怎么办?
开发商擅自改变小区的规划,首先是看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里面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就按照这个合同里面约定的违约情况进行处理,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没有约定的话,可以向当地的建设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2023-03-18 15,340 -
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购房者怎么办?
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规划,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和朝向,影响购房者居住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
2022-04-28 15,340 -
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购房者怎么办
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规划,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和朝向,影响购房者居住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
2022-03-29 15,340 -
开发商擅自变更版规划购房者怎么办
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规划,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和朝向,影响购房者居住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
2022-04-28 15,340
-
00:54
开发商擅自改变小区规划怎么维权
开发商擅自改变小区规划,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可以直接找开发商,双方进行协商和沟通,这也是解决纠纷的最常见途径。可以与开发商可以采用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和对方协商沟通,找到解决纠纷的途径; 2、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开发商擅自改变小区
3,153 2022.04.17 -
01:04
开发商强拆怎么办
如果房子被开发商强拆,强拆是不合理的,居民拥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开发商等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采用暴力、强迫或者断掉他人正在使用的水、电、气和挡路等违反法律的方式,强迫被征收人搬离拆迁房屋。 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时间内,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
888 2022.04.17 -
01:18
商标权名称变更怎么办理
办理商标权名称变更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人直接去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2、提交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3、缴纳变更规费。 办理商标权名称变更,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具体如下: 1、
747 2022.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