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孩子是否有房屋的居住权?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

孩子是否有房屋的居住权?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

2023-08-08 13:55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08回复

该前提下孩子是有该房屋(父亲)的居住权的该项应该在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享受: 1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 2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物权。 一居住权人所享有的权利: 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二居住权人应承担的义务: 第一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第二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第三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第四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第五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郭悦律师

北京中复律师事务所

无房屋所有权但可以约定享有居住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注:民法典于2021.1.1生效),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以及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无房屋所有权但可以约定享有居住权。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无房屋所有权但依然可以享有居住权。

律师普法更多>>
  • 房屋所有人能否为他人设立居住权?
    房屋所有人能否为他人设立居住权?

    所有权人可以为他人设立房屋的居住权。当事人可以依合同取得居住权或者直接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2021.02.13 128
  • 父母还有权分配子女的房屋作为居住住房吗
    父母还有权分配子女的房屋作为居住住房吗

    父母不一定享有子女的居住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以及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注:

    2022.09.03 137
  • 无房屋所有权有没有居住权的困扰
    无房屋所有权有没有居住权的困扰

    无房屋所有权但可以约定享有居住权。

    2021.04.28 105
专业问答更多>>
  • 无房屋所有权是否有居住权

    无房屋所有权但可以约定享有居住权。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注:民法典于2021.1.1生效),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以及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

    2022-10-13 15,340
  • 无房屋所有权是否有居住权?

    无房屋所有权但可以约定享有居住权。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注:民法典于2021.1.1生效),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以及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

    2022-11-20 15,340
  • 无房屋所有权是否具有居住权

    无房屋所有权但可以约定享有居住权。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注:民法典于2021.1.1生效),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以及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

    2022-06-13 15,340
  • 房屋所有人认为房屋所有权人认为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权属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异议申请的当日,将异议申请人和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权属登记簿。异议

    2022-03-1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什么人对房屋有居住权 00:56
    什么人对房屋有居住权

    居住权合同约定的人享有居住权。《民法典》在第14章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且具有高度的人身依附性,一般不能转让或继承。居住权的设立以无偿性为原则,有偿性为例外。但法律允许当事人私人自治,有偿地设立

    5,969 2022.04.17
  • 什么是房屋居住权 00:55
    什么是房屋居住权

    房屋居住权是指,自然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据遗嘱继承的方式,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和使用的用益物权。设立居住权时,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自登记时,居住权设立,当居住权的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此时应当向登记机构办理注销

    3,902 2022.04.15
  • 什么是房屋永久居住权 01:06
    什么是房屋永久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并不存在“房屋永久居住权”一说,《民法典》在第14章只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是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物权属性。居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且具有

    20,315 2022.04.15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