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什么政策

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什么政策

2023-05-23 10:11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宁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23回复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江苏没有养老保障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就可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对象为:具有我省城镇户籍,1996年1月1日前曾经与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曾经在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未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补缴办法为:2011年6月30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15年后,从补缴次月起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011年6月30日尚未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下同)的人员,可一次性补缴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不足年限与15年之间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例如:张师傅56岁,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还有4年,可向前一次性补缴11年),之后继续按我省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直至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此次补缴的缴费基数按1996年以来各社保年度对应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确定,缴费比例为20%,一次性补缴15年需缴纳53590元。2011年6月30日前达到或超过70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标准可以按每增加一岁减少缴费1000元确定,最多不超过1万元。一次性补缴所需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对补缴费用给予适当补助。据悉,此次补缴后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从2012年1月1日起参本次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视同“历年按时足额到账”,待遇计发按照《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执行。此类人员不再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不再进行新老办法对比。加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在待遇计发方面,年满55周岁,基本养老金为583.7元;年满60周岁,基本养老金为622.5元。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2021年2月1日,江苏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联合出台了《规范完善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办法》,其中明确了可补缴的11种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1991年12月31日前为按当地规定规定缴纳固定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单位可补缴原固定工退休社会统筹费。 2、1991年12月31日前,未按当地规定缴纳劳动合同制工人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和职工本人可补缴劳动合同制工人基本养老保险费。 3、原全民所有制企业、县/区属以上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经县以上劳动部门批准使用的城镇户口的临时工,未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个人可从1992年1月1日起补缴养老保险费。 4、除第3项规定企业外的其他城镇各类企业及预知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和原企业所有制、县/区属以上城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未经劳动部门批准招录的职工,没有参加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和从1996年1月1日开始补缴。 5、县(区)属以下城镇集体企业、城镇街道办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职工自当地实行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之月至1995年12月31日按国家和省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可以补缴。 6、临时工后专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在当地实行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后从事临时工期间按国家和省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可补缴。 7、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和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可从2004年2月1日起补缴。 8、乡镇企业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和本人可从2006年3月1日补缴。如果是国家统配或城镇待业人员被安排到乡镇企业工作,若没有达到退休年龄或缴费年限不足,可从1992年1月1日开始在原工作地补缴。 9、有雇工的个体商业户,可从2011年7月1日开始补缴。没有雇工的话,可从参加养老保险之月起开始补缴。 10、没有终止劳动关系的农民轮换工在现岗位上被录为正式工,在最后一次在本单位连续轮换的工作时间,可以补缴。 11、附加国家和江苏省规定的其他可以补缴的情况。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个险种。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

律师普法更多>>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根据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

    2020.05.19 177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是什么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是什么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企业交纳的社保费率降低了,养老金会继续往上调的;把新农合和城市医疗保险纳入到了一起,统一成城乡医疗保险;其他。

    2020.01.21 372
  • 江苏省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的政策是什么?
    江苏省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的政策是什么?

    采用普遍调整、适当倾斜的方法调整退休养老金。

    2020.09.13 400
专业问答更多>>
  •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是什么

    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 (三)缴费年限15年以上,或者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

    2022-05-11 15,340
  • 2022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1、《企业年金办法》正式施行。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根据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

    2022-05-29 15,340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如何?

    农村养老保险是我国政府为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所建立的制度。 农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参保范围 具有本地农村户籍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所需证件 1

    2022-08-01 15,340
  • 企业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下岗职工享受养老保险的新政策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022-11-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养老保险继承政策是什么 01:16
    养老保险继承政策是什么

    在养老保险政策中,参保人必须缴满15年方可在退休后享用,且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后能拿到的钱就越多。但由于每个人的寿命预期是不确定的,所以国家对养老保险做了调整,养老保险是可以被继承的。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人员个人死亡的,

    2,610 2022.04.17
  • 城镇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有什么区别 00:59
    城镇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有什么区别

    城镇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的区别有: 1、城镇养老保险应当由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养老保险的保险费一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但是,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养

    4,176 2022.05.11
  • 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 01:03
    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

    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如下: 1、固定劳动合同工以及没有及时参保或者停止缴费的,可以补养老保险; 2、未参保或者中断缴费的被开除、除名的、未经公共服务被释放的人群可以补足社会养老保险; 3、缴费不满15年的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已经停止

    10,663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