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狭义的劳务合同这话对吗

狭义的劳务合同这话对吗

2023-07-03 19:46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7-03回复

狭义的劳务合同仅指一般的雇佣合同,在大多数国家它仍由民法来调整;对于雇佣合同中的另一种特例--劳动合同,由于它"以个人思想为背景的法律结构,在近代社会越来越不适应规范劳务契约之现实",尤其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遂进入具有社会进程的劳动契约时代,"合同的自由协商性受到限制,更多的体现了政府干预,其只在消除现实社会中难以实现的非实质性的平等,使经济力量薄弱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受雇者或劳动者)得到较多的保护,使合同的平等性能够得到真正的实现"。"因此乃产生具有社会意义之劳动契约法"。这样,发展到今天的劳动合同已不再由民法来调整,而是由劳动法来调整。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幼儿园未为其职工买社保,未签劳动合同,不合法。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未购买社保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经济补偿;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狭义的共犯就是指教唆犯和帮助犯,狭义共犯当然属于共犯,他们与正犯是共犯关系。

律师普法更多>>
  • 劳务合同电话
    劳务合同电话

    可以直接拨打“12333”这个电话号码。

    2020.12.28 586
  • 劳务合同的意义
    劳务合同的意义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的主体,就某一项劳务或劳务成果的问题,然后通过协商一致签订劳务合同,从而各主体之间成立一种民事权利和义务。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主体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用人单位,而且劳务报酬没有最低的工资要

    2021.04.24 493
  • 狭义上的法的适用
    狭义上的法的适用

    法的适用(狭义的解释)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2020.08.09 508
专业问答更多>>
  • 狭义的合同有什么影响

    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前者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权利义务予以改变

    2022-06-13 15,340
  • 主体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是部分无效劳动合同这句话对吗

    1.是对的。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

    2023-06-08 15,340
  • 主体不合法的是部分无效劳动合同这句话对吗

    是对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2022-10-06 15,340
  • 狭义的猥亵是强奸吗

    一、猥亵和强奸是两种不同的行为,罪名不一样,量刑也不一样 二、【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

    2022-06-2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从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 01:21
    从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

    从合同义务与附随义务的主要区别有: 1、定义不同,从合同义务一般存在于给付合同中,是指辅助主给付义务的义务,而附随义务是指基于更好的实现当事人的利益而订立的应当履行的义务条款; 2、诉讼条件不同,从合同义务可以独立起诉请求履行,而附随义务不

    1,765 2022.05.11
  • 劳务合同跟劳动合同的区别 01:14
    劳务合同跟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签订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二者的区别主要是: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须为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为平等主体间的自然人或者法人。主体的地位也不同,前者的主体之间具

    6,426 2022.04.17
  •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01:10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法》和《民法典》对劳动合同以及劳务合同,分别作出了规定。两者的区别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主体不同、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以及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不同。 具体而言,主体不同。前者的签订主体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后者的签订主体双

    25,987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