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受理哪些投诉可以不予受理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规定,消协对下列情况投诉可以不予受理:1.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2.没有明确的诉求或者没有真实准确的被投诉方的;3.经营者之间因购销活动产生纠纷的;4.因投资、经营、技术转让、再生产等以营利为目的活动引发争议的;5.公民个人之间私下交易或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6.消费者对投诉商品或者服务的瑕疵在购买或者接受之前已经知道的;7.消费者不能提供必要证据的;8.消费者未按产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产品损坏或人身、财产损害的;9.争议双方曾在消费者协会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履行,且无新情况、新理由、新证据的;10.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11.法律、法规或政策明确规定应由指定部门处理的;12.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六个月的;13.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14.其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消费者以下权益受法律保护: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投诉的情形有: 1、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的投诉; 2、购买商品不是用于自己消费,而是用于生产或销售的投诉; 3、个人私下交易商品,属于违约纠纷的投诉; 4、司法、行政部门已受理的投诉; 5、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投诉。
-
哪些情形的消费投诉不予受理?
消费投诉不受理的情形包括:没有明确的被投诉方;经营者之间的争议;经营者事前已经向消费者真实地说明商品存在瑕疵等情况;争议各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且无新理由和相关依据的;消费者提供不出任何必要证据的;法院、有关行政部门、仲裁机构已受理、处
2021.12.30 186 -
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的情况有: 1、购买商品不是为了自己的消费,而是为了生产或销售投诉; 2、投诉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 3、私人交易商品属于违约纠纷投诉; 4、投诉不能提出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必要证据; 5、司法、行政部门受理的投诉;
2022.03.25 826 -
哪些情况属于消费者协会投诉不予受理
1、购买商品不是用于自己消费,而是用于生产或销售的投诉(不含农民购买自用的生产资料); 2、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之间的经济纠纷的投诉; 3、个人私下交易商品,属于违约纠纷的投诉; 4、提不出被投诉者的名称、地址和必要证据的投诉; 5、司法
2020.11.10 389
-
消费者协会对哪些投诉不予受理?
消费者协会对以下6种投诉不予受理:(1)购买商品不是用于自己消费,而是用于生产或销售的投诉(不含农民购买自用的生产资料);(2)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之间的经济纠纷的投诉;(3)个人私下交易商品,属于
2023-06-13 15,340 -
消费者的权益受哪些保护?
消费者不被损害的权益主要包括物质经济利益、精神文化利益、安全健康利益、时效利益、环境利益等。 消费者权利,是指消费者在消费领域中,即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中所享有的权利法。消费者权利是保护消费者
2022-12-15 15,340 -
消费者哪些权益受法律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以下九种权利受到保护: 一、安全权。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人身财产不得受侵害; 二、知情权。即消费者享有知悉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权;
2023-02-16 15,340 -
消费者的哪些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消费者以下权益受法律保护:在购买、使用和接受服务时,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了解其购买、使用或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自主选择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权利;公平交易的权利。
2021-11-02 15,340
-
01:04
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对消费者的权利保护有特别法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属于特别法之一。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消费者享有
3,885 2022.05.13 -
01:20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有: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
17,162 2022.11.21 -
01:09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六个条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个条件是: 1、申请⼈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与申请仲裁的争议⽆直接利害关系;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5,318 202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