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造成伤害的责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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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人致人损害的责任应当由教育机构承担,前提是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教育机构不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因为此种侵权适用的是过错推定原则。
教育机构对未成人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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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对未成人致人损害的责任怎么去承担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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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造成人身损害有哪些责任?
1、如果该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能力人,应该由其监护人来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监护人在监督、教育、管理被监护人方面没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监护人的赔偿责任。 2、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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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未满成年人致人损害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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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2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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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对于未成年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
2022-01-29 15,340 -
在学校内,学校、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造成伤害,怎么办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它教育机构,未尽其义务范围内的责任,致未成年人受到人身伤害,或者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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