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由单位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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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只有出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可以判定为工伤,单位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因为员工本人原因引起的其他事故,单位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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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赔偿。职工在上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则由工伤保险进行赔偿;用人单位未交纳工伤保险的,其赔偿金额有用人单位承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单位工资照发。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应当认定为工伤、火车事故伤害、火车事故伤害、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按工伤待遇的法定标准承担全部责任。而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属于工伤,依法享有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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