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哪些?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根据劳动合同法,新员工入职必须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否则属于非法用工,新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原单位合同未终止的情况下,新单位聘人,则原单位可以提起诉讼状告新单位。特别是聘用高级经理人或者技术骨干涉及商业秘密上,此点尤为突出,国内因此诉讼案件很多。 2、终止劳动合同证明,需要原件,用于现单位用工备案,便于劳动执法监察和检查之用,这也是企业人力资源自我保护的必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是有规定的,即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而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要保存二年。
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有下列作用:劳动者凭此证明可以依法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向新用人单位证明原公司与职工之间已经解除劳动关系;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纠纷时作为证据;其他。
-
劳动合同解除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解除劳动协议签订时注意的问题: 1、尽量填写辞职申请书; 2、解除合同的时间要注明; 3、解除合同有经济赔偿; 4、解除合同协议书必须签。
2020.04.01 223 -
请问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样吗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是不同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在合同期限内因某种原因提出或者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而出具的相关文本。辞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
2022.04.12 1,599 -
劳动者解除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劳动者解除合同注意事项:预告解除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基础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他。
2020.05.28 138
-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哪些证明?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的的必备条件;或非本市户口或者户口迁出本市职工提取公积金的一个必备条件。《劳动合同法
2022-04-11 15,340 -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证明吗
是的。用人公司理应在消除或是停止劳动合同书时出示消除或是停止劳动合同书的证实,用人公司未向员工出示消除或是停止劳动合同书的书面形式证实,由工作行政单位强制执行,给员工导致危害的,理应担负承担责任。
2022-11-05 15,340 -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哪些证明,要开什么样的证明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
2021-11-08 15,340 -
请问哪些叫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协议解除,即劳动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
2022-05-26 15,340
-
01:32
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区别
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区别有以下五点,分别是: 1、作用不同,离职证明一般是原用人单位开具给劳动者提交给新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 2、出具的主体不同,离职证明是劳动者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是
29,927 2022.11.26 -
01:00
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一般有以下的三个方面,具体如下: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
1,548 2022.04.17 -
01:19
怎样写解除劳动合同
写解除劳动合同的内容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4、工会的意见; 5、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 6、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7、通知的时间;
1,157 2023.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