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成立要件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成立要件是什么?

2023-03-30 08:18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30回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而进行的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其实体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经营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人是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主要包括下面几种情形:①刑事被告人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加害人;②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③审结前已经死亡的被告人的继承人;④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⑤其他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 (3)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即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订立期限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是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签订两次以上的劳动合同,就可以签订了。或者说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律师普法更多>>
  • 静安离婚
    静安离婚

    应当到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上海市静安区社会团体管理局)办理离婚登记

    2021.04.18 277
  • 永久性土地转让合同是永久有效的么
    永久性土地转让合同是永久有效的么

    永久性土地转让合同并不是是永久有效的。超出法律规定的最长年限的部分是无效的。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

    2021.03.31 208
  • 宅基地永久吗?
    宅基地永久吗?

    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宅基地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除去人为因素导致宅基地消灭的可以重新分配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消灭的话要及时办理登记。

    2021.02.04 98
专业问答更多>>
  • 夫妻离婚冷静期内可以永远分居吗?

    1、夫妻离婚冷静期是可以分居的。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应当经过的三十日规定期限,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

    2023-03-14 15,340
  • 甘肃省静宁县永新乡国家规定产假多久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产假180天。

    2023-01-03 15,340
  • 静海蓝印如何上静海XX

    说说你的具体情况,也许我可以帮你。现在上几年级,蓝印是什么时候下来的。 1.按照市教委的要求,蓝印户口转学坚持属地安置、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教育科统一安排蓝印户口学生。根据蓝印户口学生的属地,以蓝印户口

    2022-10-23 15,340
  • 静静铁路占房屋赔偿多少钱

    具体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咨询,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

    2022-10-3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失信人员是永久的吗 01:15
    失信人员是永久的吗

    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永久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相关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员只要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该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 1、失信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约定的义务或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5,647 2022.04.15
  • 什么是房屋永久居住权 01:06
    什么是房屋永久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并不存在“房屋永久居住权”一说,《民法典》在第14章只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是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物权属性。居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且具有

    19,996 2022.04.15
  • 法院离婚有冷静期吗 01:15
    法院离婚有冷静期吗

    法院离婚没有冷静期。只有协议离婚才有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又叫作离婚熟虑期,一般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的那天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双方

    2,696 2022.05.11
法律综合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