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委托赠与登记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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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一)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二)房产土地赠与 土地证更名需履行“申请-受理-踏察-审批-登记-发证”共6道程序,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业务窗口提供申请书,由买卖双方当场填写)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土地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业务窗口提供,买卖双方现场签字) 4、申请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新产权证) 5、转让双方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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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过户赠与的步骤如下:签订赠与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报过户登记;提交身份证明、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受理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办理变更登记,核发新的产权证。
办理房产证一般需要材料: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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