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辞职信后立即离职属于合法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递交辞职信后立即离职是违法的。《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递交辞职信后立即离职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2、不管辞职不辞职,离职不离职,工作期间的工资,职工依法可以拿到,劳动者劳动获得报酬,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谁也无权剥夺,谁也无权扣扣。 3、递交辞职信后立即离职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未领取的工资交付赔偿后剩余的应当发放给劳动者,未领取的工资不足以赔偿的,劳动者应当补足赔偿款。 4、劳动者应当依法辞职离职,以免给自己和单位造成损失。 5、劳动者辞职后,应当办理好各项辞职手续,比如:交还公物、交接工作、结算有关账目和工资。特别是离职证明,有利于今后找工作,有些单位招聘要看工作经历离职证明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一般提交辞职报告要等30天,办好离职手续才可以离开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30天时间一到,即使单位不同意离职,劳动者也可以依法离职,单位需配合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
-
递交辞职信后离职时间是多久
递交辞职信后可以离职的时间根据不同情况分为: 1、如果用人单位能够立即通过辞职申请,当天办理离职手续的,当天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就可以离职; 2、如果是按照一般程序,正式员工经过三十日预告辞退,试用期员工经过三日预告辞退后就可以离职。 辞职后住
2022.09.30 1,115 -
辞职信递交后还能收回吗
一般劳动者辞职以后,交了辞职信,是不需要拿回来的,等辞职到期以后,就可以要求公司在规定的时间里结清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2020.10.24 269 -
员工递交辞职信多久可以离职
正式员工递交辞职信30日可以离职,试用期内的员工递交辞职信后三天内可以离职。员工离职分为两种: 1、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 2、企业因为员工不胜任岗位、试用不合格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2022.06.11 1,874
-
递交辞职信后立即离职属于违法吗?
1、递交辞职信后立即离职是违法的。《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递交辞职信后立即离职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2、不管辞职不辞职
2022-04-22 15,340 -
递交辞职信后立即离职合法吗?
1、递交辞职信后立即离职是违法的。《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递交辞职信后立即离职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2、不管辞职不辞职
2022-04-26 15,340 -
递交辞职信后立即离职合法么
1、递交辞职信后立即离职是违法的。《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递交辞职信后立即离职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2、不管辞职不辞职
2022-04-20 15,340 -
递交辞职信后立即离职违法吗
1、递交辞职信后立即离职是违法的。《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递交辞职信后立即离职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2、不管辞职不辞职
2022-04-22 15,340
-
01:37
辞职信格式
辞职信申请一般包含五部分;具体为: 1、辞职信的标题,在申请书的第一行正中间写上“辞职申请书”或者“辞职信”的名称,一般辞职申请书包含具体辞职事由和文种名构成,即以“辞职申请书”为标题,标题的字体一般要加大并且加粗。 2、称呼,在标题下一行
20,790 2022.04.17 -
01:24
离职和辞职的区别
离职和辞职的区别有: 辞职,指的是员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分为三种情况:1、如用人单位对员工有威胁、暴力等手段强迫员工劳动、或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员工可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要求;2、
75,195 2022.04.15 -
01:16
签合同后想辞职怎么办
签合同后想辞职的,应当通知用人单位。不在试用期的,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样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仅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存在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5,108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