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人被车撞伤的赔偿标准及伤人赔偿标准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被车撞伤后的赔偿问题: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可以由交警通知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开车撞人之后,首先应该保护现场并且报警,然后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赔偿,根据法律具体的规定发生伤人事故时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赔偿的话,主要看的就是医院那边的医疗费用还有第三者的损失。然后就是责任的划分,是双方都有责任还是单人有责任,这个关系到赔偿的数额大小,双方都有责任的赔偿的数额就少一点。
-
货车撞伤人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赔偿金额为医疗期间实际花费的数额。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公式: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东莞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2020.05.21 679 -
撞伤人赔偿标准
撞伤人后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之后,由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一方,根据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的程度和财产实际损失数额进行综合判定,交通事故的损害费用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
2021.02.17 125 -
撞伤赔偿标准及事故赔偿
被撞了赔偿标准: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其他的费用也是各自的标准。
2021.01.21 157
-
电动车撞人造成轻伤赔偿标准
赔偿的多少取决于以下因素: 1、交警机构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比例; 2、实际损失如医疗费、交通费等实际支出了多少; 3、伤者的工资、护理人员的工资以及住院的天数和需要休息的天数; 4、评残
2022-04-12 15,340 -
车祸造成人伤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是:1、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
2022-03-24 15,340 -
电瓶车撞人了造成轻伤,赔偿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按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可以先与肇事者进行协商,肇事者拒绝赔偿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民事赔偿,构成伤残等级的,赔偿金额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确定,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后期
2022-04-06 15,340 -
甘肃撞人造成人员重伤的赔偿标准
受害者受到人身损害,医疗费用和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者必须赔偿。受害者因伤害而发生障碍的,增加生活上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失去劳动力
2021-10-02 15,340
-
01:05
十及伤残赔偿标准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劳动者七个月工资,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关部分的相关文件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
1,014 2022.04.25 -
01:17
工伤赔偿范围及标准
工伤赔偿包括:伤残津贴补助加一次性伤残津贴补助金,其中伤残津贴补助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3,742 2022.04.17 -
00:56
85岁老人被车撞死了赔偿标准
85岁老人被车撞死了赔偿标准,需要根据案情的实际来看。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
6,248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