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通行?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灯和人行横道的路口,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灯和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
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通行应遵循什么原则
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道路交通相关法规的指定也是为了以民为先,便捷安全出行,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道路通行,行人、机动车各自沿着自己的道路通行,不要随意抢占他人车道。
2020.09.24 292 -
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灯和人行横道的路口怎么通过
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灯和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2020.11.27 628
-
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灯和人行横道的路口应如何通过
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灯和人行横道的路口,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2022-07-03 15,340 -
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如何行驶
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灯和人行横道的路口,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2022-11-04 15,340 -
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应如何通过?
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灯和人行横道的路口,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2022-11-12 15,340 -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避让的,应如何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
2022-05-05 15,340
-
01:25
未设置交通信号灯交叉路口应该如何通行
未设置交通信号灯交叉路口,应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通行。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灯和人行横道的路口,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
6,438 2022.05.11 -
00:50
道路红线包括人行道吗
道路红线包括人行道。道路红线是指规划的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边界线。道路红线一般是指道路用地的边界线,有时也是建筑红线,可与道路红线重合,不可以在道路红线内建筑,更不能超出道路红线,但允许在道路红线之后建筑。道路红线具体点说包括了
5,032 2022.05.11 -
01:09
道路交通事故按责任分类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按责任分类有以下几点: 1、全部责任。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担事故的责任; 2、同等责任。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相当的,双方负同等责任; 3、主次责任。
647 2022.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