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权到底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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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管辖有级别管辖,还有地域管辖,两方面都限制着有管辖权的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章管辖第一节级别管辖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节地域管辖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条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一条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二条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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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院级别管辖是指审判管辖中的一种,各级审判机构对第一审案件管辖范围的划分,主要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影响范围大小来确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等第一审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其他。
法定管辖,是“协议管辖”的对称。是指法律规定案件归某一级某一地区法院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中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都对管辖作了具体规定。民事诉讼中,除协议管辖外,其他均属于法定管辖,同时为了弥补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不足,又具体规定了专属管辖、共同管辖、选择管辖、合并管辖、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体现了法定管辖.中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的科学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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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的地域管辖权是什么意思
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土地管辖”。同级人民法院之间,按照各自辖区对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的分工。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基础上,从横的方面来确定案件由哪个法院来受理。民事诉讼主要以法院的辖区和当事人诉讼标的所在地确定管辖。它还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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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院级别管辖的意思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院级别管辖的意思是审判管辖中的一种,亦称为审级管辖、事务管辖。各级审判机构对第一审案件管辖范围的划分,主要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影响范围大小来确定。
2020.10.17 215 -
民事诉讼法院级别管辖是什么意思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不同的案件,当事人应去不同级别的人民法院起诉。
2020.05.11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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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中法定管辖权是什么意思
法定管辖,“协议管辖”的对称。是指法律规定案件归某一级某一地区法院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中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都对管辖作了具体规定。民事诉讼中,除协议管辖外,其他均属于法定管辖,同时为了弥
2021-09-30 15,340 -
民事诉讼法诉讼中的管辖权异议是什么意思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
2022-10-07 15,340 -
法院的管辖权到底是什么意思?
简单地说,就是对某一案件的管辖权利。管辖具体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两种。级别管辖是解决应当到什么级别的法院打的问题。目前,我国有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法院。
2022-09-14 15,340 -
民事诉讼中的管辖规定是什么意思
民事诉讼管辖又称民事审判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由法院受理。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1-11-0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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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彩礼是什么意思
民法典中并没有直接指出彩礼的含义,但是根据民法典第1042条的规定,婚姻缔结过程中,法律禁止了一方以结婚为由,索取对方财物的行为。具体来说,实践中的彩礼主要是指,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的时候,男方向女方赠与的一定财物。换句话说,彩礼就是赠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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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主体是什么意思
诉讼主体简单来说是有权提起诉讼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诉讼理论中,通常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进行使包括诉讼程序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诉讼行为这些权利的组织或个人。包括在诉讼中行使审判职能的人民法院,和为维护自身权益参加诉讼,与诉讼结果存在直接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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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生诉讼是什么意思
股东代表诉讼也就是派生诉讼,一般是指,公司的股东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公司怠于行使起诉权时,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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