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原告和被告都不服法院判决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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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原告与被告都不服判决,全部上诉,二审会确定其中一人是上诉人,另一人是被上诉人,然后正常审理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起上诉的,均列为上诉人。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确定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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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不服一审判决的,那么根据一审判决生效与否的情况有两种途径,如果判决还没有生效,那么当事人可以进行上诉,而具体的上述期限是民事案件的上诉期为15天,刑事案件为10天而如果判决已经生效,那么当事人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
应当通过法院通知。刑事案件,被害人不服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诉,最重要的是结合事实定罪,不能凭感觉定罪。对于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若当事人一方不服判决的话,那么此时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上诉,一般就是收到法律文书起15日内。一审原告与被告都不服裁判,全部上诉,二审会确定其中一人是上诉人,另一人是被上诉人,然后正常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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