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辞退条例有哪些规定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我的解释:用人单位在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除应当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外,还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违法辞退主要表现在以下三大类情形: (一)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二)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三)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上述三种违法的辞退,往往会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
-
临时辞退员工属于违法吗
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二、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2020.02.27 263 -
辞退员工属于非法辞退吗
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情形辞退老员工,不属于非法辞退。用人单位非法辞退老员工,按经济补偿两倍标准支付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020.11.08 170 -
辞退老员工属于非法辞退吗?
凡是不符合法律规定辞退员工的都属于非法辞退。要看具体的情形,辞退老员工不一定是非法辞退。被辞退能要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020.01.28 109
-
无薪辞退属于违法辞退条例吗
1、不合法。公司违法,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2、公司可以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调查核实,并以规定的程序作出处理认定,
2022-06-24 15,340 -
辞退员工属于违法程序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劳动者有以下行为的,那么只要用人单位直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工作交接即可: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
2023-01-23 15,340 -
工伤员工被单位强制辞退属于违法辞退吗
1、工伤员工被单位违法辞退的,可以要求单位继续与其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履行不能的,可以要求单位依法向其支付赔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2022-11-05 15,340 -
疫情时辞退员工属于违法吗
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
2022-11-22 15,340
-
01:14
劳动法规定哪些员工不能辞退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
2,444 2022.04.17 -
01:43
哪些情况属于变相的辞退员工
变更员工岗位或者降薪都是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应履行原合同内容。在职位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如擅自降低你的工资,你可以通过仲裁请求支付工资差额,且因为公司存在上述违法事由,你可以随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3,103 2022.06.22 -
01:16
员工违反公司规定可以辞退吗
只要公司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是没有补偿的,并且如果因为劳动者本人违反规定给公司带来损失,还需要向公司进行赔偿。但如果公司的制度是违法的,因此将劳动者辞退,公司要对其进行双倍的赔偿。例如,公司因为员工处于孕
3,064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