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至判决生效要经过哪些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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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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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要经过的阶段:1、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2、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3、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公开进行人民法院宣判,在法庭上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出判决书。
离婚诉讼要经过的阶段: (一)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二)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三)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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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2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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