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和劳动报酬是否能否同时主张?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不能同时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属于法定责任,带有惩罚意味;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经济补偿金属于法定义务,具有补偿性质;两者不可以兼得。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是不能同时主张的。经济补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赔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情形。据此,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了赔偿金后就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能否同时主张
从二者的性质和适用情形来判断,赔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经济补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二者不能同时适用。
2020.08.24 142 -
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能否同时主张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只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其中一个。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在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它的性质是补助费用,不需要行为人存在过错或违法行为,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020.04.08 309 -
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劳动报酬
经济赔偿金不属于劳动报酬。这是因为经济赔偿金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惩罚。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
2020.12.18 199
-
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能否同时主张?
经济补偿和赔偿不能同时主张。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属于法定责任,具有惩罚意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经济补偿金是法定义务,具有补偿性质;两者不能兼得。
2021-11-02 15,340 -
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能否同时主张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不能同时主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依法解除和违法解除两种。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要视情况而论。
2022-05-16 15,340 -
劳动法经济补偿金能否主张额外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不具备法定条件或未经法定程序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以得到赔偿金。
2022-04-27 15,340 -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能否同时主张, 经济补偿金比例
经济补偿金跟赔偿金不是一回事,你这种情况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
2022-01-08 15,340
-
01:04
违约金和利息能否同时主张
首先,违约金和利息在借贷合同中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二者的性质也是不同的。违约金主要针对这些合同当事人出现了违约行为,同时合同约定违约方需要支付一定违约金的情形。利息就是指,由于借贷关系,借款人需要向出借人支付的一定金额,也就是使用本金产生的
2,937 2022.04.17 -
01:05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
5,870 2022.04.17 -
01:11
劳动法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经济补偿金,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一般发生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次性向员工支付经济上的补助。又可以被称为“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8,969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