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和分包不结算利息的例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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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主要分包单位之间的区别在于,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母单位,主要分包单位是子单位,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下属多个主要分包单位,他们之间是附属关系。 “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指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分包单位”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总承包单位是负责整个工程的总体施工情况的,包括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施工人员、掌握施工节点,为最后工程竣工负责。而分包单位仅仅负责工程的一个部分,比如说土建分包,那么他们只负责工程的土建方面的施工,而绿化分包则负责绿化。 总包单位要协调好各分包单位的交错施工,合理安排的各个施工队的施工顺序,确保施工正常有序地进行。 通常来说,分包单位是不直接和建设方发生关系的,如果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分包单位需向总包单位反映,总包单位则需要负责解决问题,如果该问题是总包职责范围之外的,那么就须由总包向建设方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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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和分包如何开外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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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3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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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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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6 2022.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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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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