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居民住院医疗保险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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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如何办理。 办理条件: 未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城镇户籍居民。 所需资料: ⑴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含簿内所有家庭成员页); ⑵家庭户户主、非家庭户本人本市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正本(本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广东发展行之一)及复印件; ⑶存折开户人本人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⑴东区、石岐区居民户到户籍所属社区领取并填写《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其他居民户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分局办理; ⑵参保人携带上述所需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分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东区、石岐区的居民户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 办理时限: 即到即办。 注意事项: ⑴办理时间为每月18日前; ⑵缴费日期为每月28日; ⑶参保当月缴费到帐的,自次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⑷家庭户一户一存折扣费,非家庭户一人一存折扣费; ⑸如参保人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及参保人户口卡正本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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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医疗保险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办理: 1、城镇居民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者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提交个人身份证等资料,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2、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会打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 3、申办人校对无误后,需要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指主要参保对象是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纳方法: 1、微信缴费。打开手机微信 APP,按照指示完成缴费即可; 2、公众号缴费。有些地区支持在公众号上为医疗保险缴纳费用,按照上面的流程操作就可以成功交费了; 3、官网缴费。进入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服务平台,登录网上自助缴费界面,然后按照流程操作即可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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