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请问离婚登记的管辖规定

请问离婚登记的管辖规定

2023-07-01 14:44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西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7-01回复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三)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 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第六条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婚姻登记处。 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设置婚姻登记处,应当形成文件,对外公布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设置的婚姻登记处分别称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设置多个婚姻登记处的,应当在婚姻登记处前冠其所在地的地名。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公司的登记管辖一般是由经营地址决定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外商投资的公司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也只能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外商投资的公司;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律师普法更多>>
  • 婚姻登记管辖是如何确定的
    婚姻登记管辖是如何确定的

    我国的婚姻登记管辖是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的: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

    2021.03.09 192
  • 婚姻登记管辖是如何确定的?
    婚姻登记管辖是如何确定的?

    婚姻登记管辖的确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020.02.05 166
  • 请问离婚协议可以约定管辖吗?
    请问离婚协议可以约定管辖吗?

    离婚协议可以针对财产分割部分约定管辖法院,但对于子女抚养权、探视权和抚养费支付等明显带有人身关系属性的非财产部分,是不可以约定管辖的,约定管辖法院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

    2021.11.23 86
专业问答更多>>
  • 离婚案件登记地管辖的规定

    1、《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民诉法解释》第3条规定:&qu

    2021-01-28 15,340
  • 离婚登记管辖地

    离婚登记管辖地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

    2023-04-25 15,340
  • 离婚登记的管辖的特殊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夫妻双反离婚登记的管辖的特殊规定有,若是夫妻双方一方不共处一地,那离婚案件由原告地区的法院进行管辖,若是都是在骄阳的期限内,则由被告监禁的法院审理。

    2023-02-14 15,340
  • 婚姻登记处的管辖法律规定

    第六条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婚姻登记处。 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设置婚姻登记处,应当形成文件,对外公布并报上级民政部门

    2022-04-2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规定 01:11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规定

    对于离婚案件,原则上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中有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则既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是如果

    2,230 2022.04.17
  • 离婚登记申请 00:52
    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登记申请,可以分为协议离婚申请和诉讼离婚申请这两种方式。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冷静期后,可以申请离婚证。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

    2,646 2022.04.18
  • 离婚管辖地法律有什么规定 01:23
    离婚管辖地法律有什么规定

    离婚案件一方原则上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在原告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从级别管辖来看,此时对离婚案件进行管辖的,往往都是基层人民法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

    1,458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