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是什么,非全日制用工具有哪些特点,有什么特点

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是什么,非全日制用工具有哪些特点,有什么特点

2023-05-31 16:44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31回复

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根据上述规定,认定非全日制用工应同时符合如下三个要件:首先,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但并不排除其他计酬方式。其次,劳动者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最后,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是认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基础或依据。非全日制用工具有以下特点: 1.劳动合同形式多样 非全日制工用工可以订立书面协议,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方便了用人单位管理的程序,也降低了管理的成本。 2.允许多重劳动关系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多重劳动关系是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之一,也是国家极力推动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的目的之一。《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又规定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限制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滥用订约权。 3.合同解除限制少 非全日制用工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即合同解除的无因性、随时性和对等性。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任何理由,非全日制用工合同解除条件对当事人双方是平等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享有同样的权利,均可以无条件地随时通知解除合同。终止非全日制用工不支付经济补偿。当然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了违约责任,则应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4.工资结算周期短 《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为单位结算,但不得以月为结算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以上为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内容。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之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且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 第 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第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第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第 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则要承担相关责任。

律师普法更多>>
  • 非全日制用工有哪些特殊之处
    非全日制用工有哪些特殊之处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等等。

    2020.08.01 352
  • 非全日制用工有哪些特别之处
    非全日制用工有哪些特别之处

    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 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

    2020.10.18 208
  • 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之处有哪些?
    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之处有哪些?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等等。

    2020.07.30 138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是什么?具体有什么特点?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有以下特点: 其一,以小

    2022-02-15 15,340
  • 非全日制用工有哪些特点

    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

    2023-05-26 15,340
  • 如何认定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有哪些?非全日制用工具有哪些基本特点

    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根据上述规定,认定非全日制用工应同时符合如下三个

    2022-03-08 15,340
  •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有什么特点?

    第一,工作时间不同。第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第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四,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第五,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

    2022-08-0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01:20
    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存在很大的区别: 1、工作时间不同,非全日制用工,通常以小时计薪为主,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的时间不可超过4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可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和一个或多个用人

    24,560 2022.04.15
  • 探视权的特点有哪些 01:10
    探视权的特点有哪些

    探视权,通常指的是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的与其未成年子女联系、探望、会面、交往和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行使探视权利的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当协议不成时,一般由人民法院判决。 探视权的特点有: 1、探视权的权利主体是针对夫妻

    497 2022.04.17
  • 可撤销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01:08
    可撤销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可撤销合同有下面三点特点: 第一,可撤销合同不是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意思就是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的内容不符合合同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当事人可能因为某种原因签订合同,而非自愿,比如受到胁迫欺诈、由于重大误解或者乘人之危而被迫签订合同,这时候,

    899 2022.04.1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