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以本人名义为债务人购买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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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唯一住房只要符合上述规定情形的,被执行人在三个月的宽限期后仍拒不搬出,法院将予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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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债权转让要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应当由作为债权人的让与人及时通知债务人。只有这样,受让人才获得请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的权利,债务人承担向受让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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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有没有义务为债权人还债
债务人没有义务为债权人还债。但如果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对负有到期债务的债务人作出债权转让的通知的,债务人就有义务为债权人还债。并且转让的债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
2021.02.27 109 -
债务人有没有义务为债权人还债?
债务人一般没有义务为债权人还债。债务人只需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地向债权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且在违约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即可,不需要替债权人还债。
2021.02.19 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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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以本人名义为他人购买的房屋,债务人不肯偿还可否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
2022-05-05 15,340 -
债务人以本人名义为本债务人购买的房屋,对方不肯承担偿还责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
2022-04-26 15,340 -
债务人以本人名义为债务人购买的房屋,对方不肯承担偿还能否拒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
2022-04-24 15,340 -
债务人以自己名义购买房屋的,债务人有权拒绝吗?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
2022-04-2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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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债务人死后债务要家人还吗债务人死亡之后,并不意味着债务的完全消灭。如果债务人名下有合法的遗产,同时又有相关继承人继承该笔遗产的,这时候根据权利与义务同时存在的原则,继承人应当以继承遗产的数额为限度,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换句话说,债务人死后债权人可以要求他的家人偿还
427 2022.04.17 -
01:16
债务人死亡可以让家人还债吗可以。原因如下:1、出于传统的道义,父债子还,可以请求家人还债;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债务人的继承人在继承财产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债务。也就是说要债务人生前留有继承财产,而且家人继承了这部分财产,这时候可以向家人请求偿还债务
1,794 2022.04.15 -
01:06
债务人死亡债务如何还债务人死亡以后,债务人的债务一般而言是用债务人的遗产来进行还债,继承人继承债务人遗产的,由继承人来承担债务人生前的债务。如果在还债之前,债务人的遗产就已经被继承人分割的,这时各个继承人需要在自己继承遗产的份额内承担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债务,因
820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