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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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不包括计划生育中施行节育者),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或流产时,可享受下列待遇: 1.生育津贴。女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人平均工资计发。每日的假期工资=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人平缴费工资÷30(天)。(下同)。 2.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药费及生育出院后产假期内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分别按顺产1600元;难产或多胞胎2400元;流产:怀孕不满4个月300元,满4个月以上至7个月以下800元,满7个月以上按顺产标准计发。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女职工生育顺产的按上年度市属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5%计发,难产或多胞胎的按50%计发。 女职工生育按有关规定享受下列产假:正常产假90天;办理独生子女证的计划生育假增加35天;晚育假增加15天;剖腹、度会阴破裂的难产假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引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流产假(只限于领取“同意生育通知书”或“生育证”的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的15天;不满4个月的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流产假42天;满7个月以上的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的给予75天的产假。 男配偶假期10至15天由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按其所在单位批准的实际假期发给假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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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生育保险男方能报销多少
在青岛女方无生育保险,使用男配偶的生育保险按生育保险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来报销。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本办法确定的生育保险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2020.10.27 701 -
青岛市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1、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 2、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2022.07.02 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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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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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6 15,340 -
青岛市生育保险费用结算办法?
生育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系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生育保险范围内的医疗服务发生费用的方式。目前,国际上采用的结算办法有:按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按人头付费等。青岛市在实践中摸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生育保险医疗费用
2022-04-16 15,340 -
青岛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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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2 15,340 -
附件青岛市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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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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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制定。由国务院于2001年6月20日发布并实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母婴保健服务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守母婴保健法和该办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母婴保健工作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
3,408 2022.04.17 -
01:36
社保里的生育保险怎么用社保里的生育保险使用如下: 1、女职员怀孕、流产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之前,需要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携带好生育险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的生育保险窗口进行申报; 2、工作人员在受理且核准之后,则签发医疗证; 3、女职
5,729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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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作为与《社区矫正法》同步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
3,757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