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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财产保全的措施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人
2020.07.21 285 -
保全措施如何解除
诉讼保全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审判实践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
2020.10.12 629 -
对财产进行保全的措施有哪些
对财产进行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方法。对于房子之类的不动产或者不适合移动的其他财物,可以适用查封;对于一些贵重且方便移动的物品,可以适用扣押;对于个人存款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存款,可以适用冻结。需要进行保全的当事人可以
2022.04.13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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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如何进行解除
新《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
2022-05-03 15,340 -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如何进行解除
新《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
2022-04-20 15,340 -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如何进行解除
新《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
2022-05-01 15,340 -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如何进行解除
新《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
2022-04-2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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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的措施有多少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的措施,具体而言: 一、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对被保全的财物进行清点后,就地封存,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财产的一种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
1,294 2022.04.15 -
00:59
债权债务如何进行划转债权债务划转即为债权债务转让。债权债务行为的效力只要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时,一般是予以认可的。 关于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债权转让合同主体为出让人和受让人白无疑问,从法律规定来看:债权转让为处分行为,要求出让人应有的完全民事行
1,691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