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对缺陷产品造成的损害如何划分?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缺陷产品造成财产损害不包括对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害。缺陷产品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其他重大损失是指实际的经济损失,如财产损害的施救费用,以及可得利益的损失,如被损害财产的利润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该条规定给出了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的修理、更换、退货和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是:“售出的产品”。也就是说,只有在销售者将产品销出之时,产品的质量责任才能产生,产品未售出,不可能产生质量责任。产品售出,是指消费者接受销售者交付的产品,消费者向销售者支付产品价款的物权转移的行为,通过这种行为,消费者从销售者手中取得了产品的所有权,只有在物权发生这种转移时,销售者才产生了向消费者承担质量责任的责任。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产品有缺陷造成的损害的索赔如下: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销售者的过错致使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能指明生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害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缺陷产品造成了损害如何寻求救济
当事人因商家所售卖的缺陷产品造成了损害的,可以向商家或者厂家索赔,索赔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民法典》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
2021.03.10 182 -
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如何索赔
(1)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
2021.01.27 208 -
如果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如何索赔
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索赔为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2021.03.24 110
-
产品质量法对缺陷产品造成的损害不包括对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害
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缺陷产品造成财产损害不包括对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害。缺陷产品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其他重大损失是指实际
2022-04-15 15,340 -
产品质量法中对缺陷产品造成的损害不包括对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害
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缺陷产品造成财产损害不包括对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害。缺陷产品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其他重大损失是指实际
2022-04-17 15,340 -
产品质量法对缺陷产品造成的损害不包括对缺陷产品本身的
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缺陷产品造成财产损害不包括对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害。缺陷产品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其他重大损失是指实际
2022-04-20 15,340 -
产品质量法对缺陷产品造成的损害不包括对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害有哪些
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缺陷产品造成财产损害不包括对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害。缺陷产品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其他重大损失是指实际
2022-04-07 15,340
-
00:53
产品质量缺陷诉讼时效
产品质量缺陷问题,是消费者和产品使用者在购买或使用商品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产品质量纠纷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适用三年普通诉讼时效。如果消费者和产品使用者,在因为产品质量缺陷导致损害之后二十年内都没有提起诉
2,933 2022.04.15 -
01:14
离婚时如何分割理财产品
由于理财产品具有时限性,提前取现可能会造成损失,为了减少或者不造成损失,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分割方法:1、由一人取得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并给予另一方等价的现金或者其他财产;2、如果一方没有足够的等价现金或其他财产提供的,可以考虑由留下理财产品的一
2,077 2022.04.15 -
01:02
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的区别
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2、期限不同:缺
30,307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