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款的申请书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房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国务院《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第十七条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也就是说当事人申诉期间不影响强拆。《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由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该法第4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政职权时有4种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可以行政复议也可以诉讼,行政复议是向行政机关上级部门提起意见。其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三、审理行政复议机构对案件进行审理。 四、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房屋拆迁补偿申请首先需要写明房屋的具体地理位置,然后说明开发区的情况,划入动迁改造的范围,申请政府用于拆迁征用望请领导批准,最后标准署名和日期。
-
房屋拆迁补偿申请书
这样的要求没有什么具体格式,你只要将你房屋拆迁想选择怎样的补偿方式,你现在的房屋如果拆迁的补偿价格、过渡期间过渡房的区位、价格等你能想到的所有要求都提出来,最后政府肯定还要与你协商房屋拆迁的每一个具体
2022-03-17 15,340 -
房屋拆迁补偿款怎么申请
1、《房屋拆迁许可证》审批表(窗口领取或政务大厅网站下载)(一式两份);2、项目核准意见;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总图;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经审核过的拆迁计划和补偿
2022-04-17 15,340 -
房屋拆迁补偿款的裁定书
房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国务院《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拆迁人与被
2022-03-18 15,340 -
如何申请拆迁房屋补偿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又称产权置换,根据评价方法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
2021-10-26 15,340
-
01:26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有: 1、被拆房屋的补偿费或者重置费,主要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一般是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房屋的折旧程度进行划档,按照平方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2、搬迁周转补偿费,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的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者其自找的临
10,573 2022.04.17 -
01:11
商住房拆迁补偿
自家商用的住房遭遇拆迁时,政府拆迁部门应当给予以下补偿: 1、房屋价值补偿; 2、临时安置补偿; 3、搬迁费补偿; 4、搬迁奖励、补助。 政府拆迁部门应与被拆迁人协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确定具体的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 自家商用的住房遭遇拆迁时
1,198 2022.04.17 -
01:19
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协议丢失如何补办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协议丢失的补办办法为: 1、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针对房屋拆迁后的补偿条款达成一致后,签订相应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一般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一式四份,主要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各持一份,同级人民政府保存一
3,546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