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和管道改造向哪些部门提出申请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进行下列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向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一)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二)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至五十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一百米地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公路、河渠,架设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缆、光缆,设置安全接地体、避雷接地体;(三)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二百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五百米地域范围内,进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组织施工单位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并签订安全防护协议;协商不成的,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组织进行安全评审,作出是否批准作业的决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拆迁期限需要延长应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征收主管部门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职责分工、相互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应按照如下程序: (一)向被申请人送达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并告知被申请人的权利; (二)审核相关资料、程序的合法性; (三)组织当事人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采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做出损害申辩人合法权益的裁决。 拆迁当事人拒绝调解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作出裁决。 (四)核实补偿安置标准。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且未经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专家评估委员会鉴定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家评估委员会进行鉴定,并以鉴定后的估价结果作为裁决依据。鉴定时间不计入裁决时限。 (五)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出具裁决终结书;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书面裁决。部分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裁决时应当予以确认。书面裁决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
-
房屋改造归哪个部门管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居民小区内的违法建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对业主、物业使用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0.05.03 1,700 -
-
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时应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强制拆迁
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按照条例和规程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的,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请求裁决,这也是申请裁决的
2022-01-19 15,340 -
房屋拆迁向哪个部门申请拆迁补偿
现在国家即将设立专门的城镇房屋拆迁投诉,再未设立之前,如果您对拆迁补偿的结果不认可,那么您可以到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那么您可以申请当地的估价师协会进行评估复核。
2022-08-13 15,340 -
高速公路对管道提前做出拆迁施工主管部门应当向哪些部门提出申请?
进行下列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向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一)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二)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至五十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一百
2022-03-15 15,340 -
请问高速公路对管道提前做出拆迁施工主管部门应当向哪些部门提出申请?
进行下列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向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一)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二)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至五十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一百
2022-04-08 15,340
-
01:30
街道归哪个部门管街道办事处归区或者县、县级市政府管辖。街道办事处归是市辖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的派出机关,受市辖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领导,行使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赋予的职权。街道办事处,是我国乡级行政区街道的管理机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
27,026 2022.04.18 -
01:21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向哪些部门投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根据买卖房屋的类型,可以向不同部门投诉。买卖房屋若属于一手房,可以寻找建设局,消协等部门。若属于二手房,则通过法院进行法律诉讼为佳。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根据合同的类型有不同的投诉方式。若属于合同本身存在法律问题的纠纷,除可提
2,158 2022.05.11 -
00:49
街道办有哪些部门街道办有以下部门:有民政办公室,每个乡,镇,区政府,街道办事处都配置有民政办公室,属于县市民政局领导,负责本地五保,低保,烈军属,残疾,五保户,困难户具体补助工作。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19,219 2022.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