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抵押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一、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所需的材料: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副本原件。 二、不予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形: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3、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6、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办理机构: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及其分所,远郊区县交通支、大队车管站 四、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不予登记:车主提交的证明无效的;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来历证明记载的车主与身份证明不符的;车主提交的证明与机动车不符的;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进口机动车的;机动车相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不符的;相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有: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未按照规划许可建造的;不具有合法、有效权利来源证明的;申请登记事项与登记簿记载冲突的;已被依法征收、没收的;查封期间申请过户登记的。
-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2020.12.05 169 -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一方或者双方在结婚时被胁迫、被欺诈等。这种情况下婚姻的效力是有瑕疵的。
2021.01.11 127 -
离婚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情形有哪些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一方要求离婚。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双方必须就离婚意向达成一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2、双方虽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
2022.04.14 311
-
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所需的材料及不予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形
一、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所需的材料: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
2022-03-21 15,340 -
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
2022-03-16 15,340 -
不动产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
2022-06-27 15,340 -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
2022-12-30 15,340
-
01:06
抵押登记的效力
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是一种对抗效力。因为动产的抵押权设立是以交付而生效要件的,未办理抵押登记并不影响抵押权的成立,但是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规定,动产抵押登记流程,具体如下:1、抵押窗口办理人员一次性告知所需要的资料,准备
1,860 2022.04.17 -
01:10
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时间
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时间为登记之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以生产
2,594 2022.05.11 -
01:09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六个条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个条件是: 1、申请⼈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与申请仲裁的争议⽆直接利害关系;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4,989 202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