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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的问题
对于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
2020.11.04 129 -
先予执行裁定的复议程序
先予执行裁定的复议程序是指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可能转移或者灭失的时候,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法院会根绝申请人的诉讼以及案件实际情况和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来判定是否需要先予执行,法院会做出相应的裁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
2020.03.12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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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
2022-04-01 15,340 -
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
2022-04-07 15,340 -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怎么办
1、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2、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对当事人不服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及时审查。 3、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
2022-10-12 15,340 -
2022年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怎么办
1、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2、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对当事人不服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及时审查。 3、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
2022-11-2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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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4
对执行异议复议终审裁定不服
对执行异议复议终审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需要从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
5,799 2022.04.17 -
00:59
对二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不服
对二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审判监督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5,222 2022.05.11 -
01:06
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驳回起诉的区别
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驳回起诉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2、适用法律不同,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主要适用的是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以适用程序法,也可以适用实体法;3、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驳回
3,621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