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给工资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自动离职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后,就相应地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因此,我为公司工作了,公司就必须为你支付工资,如果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2、而即使是自动离职,但毕竟你是为公司工作过,同样需支付你工资。公司可因你的自动离职作适度的工资扣减,但这必须建立在合乎程序的规章制度度之下,比如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讨论经大部分职工认可,进行公示,员工入职有进行培训并签名确认等,或者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否则公司就不能随便扣减员工工资,因为公司没有行政处罚权。而至于扣减工资,一般不能超过20%,或扣减后所剩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3、对于辞职,一般有以下两种方法:第一,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过失为由提出辞职,比如没签劳动合同,没购社保,拖欠或克扣工资,规章制度严重违反国家制度或严重损害员工利益等。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公司员工自动离职公司不可以不发工资。劳动者有上班提供劳动,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领取工资。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一般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职工不请假的情况下算不算自动离职
通常员工连续请假超过十五天后,如果公司希望员工到岗,公司通知员工后三天,就可以算自动离职。在关于离职方面,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要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来执行。或者按照劳动合同来执行。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在劳动仲裁和诉讼实务
2020.12.25 237 -
自动离职就可以不给工资吗
公司员工自动离职公司不可以不发工资。劳动者有上班提供劳动,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领取工资。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一般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2020.01.19 104 -
自动离职是否可以得工资
自动离职可以得工资。用人单位不存在法定违法行为的,劳动者未提前30天通知的,属于劳动者擅自离职的情形。 俗话说,自动离职其实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仍然有权获得工资。但因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劳
2022.06.17 1,309
-
自动离职不给工资有哪些情况
1、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后,就相应地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因此,我为公司工作了,公司就必须为你支付工资,如果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2、而即使是自动离
2022-04-14 15,340 -
员工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自动离职,是否可以扣工资??
劳动者正常辞职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行为。辞职不需要单位同意。也不是必须填写公司的辞职书。一、正常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的规定,你提前30天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2022-10-20 15,340 -
工资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
2022-04-14 15,340 -
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
2022-04-13 15,340
-
01:17
什么情况下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069 2023.04.20 -
01:57
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离婚
没有强制离婚这种说法,夫妻离婚有两种,一是协商离婚,二是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话,就需要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会根据夫妻是否感情破裂,作出相应的判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
2,449 2022.04.17 -
01:06
拖欠工资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怎么办
拖欠工资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员工的可采取的救济方法具体如下: 1、与公司自行协商解决争议; 2、通过第三方组织进行调解; 3、进行投诉举报; 4、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被拖欠工资后,当事人没有证据的,当事人应当尽量收集证据,例如证明劳动关系成立
942 2023.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