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的规定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减刑、假释的具体程序: 1、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 2、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完成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 3、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名单以及减刑、假释意见在监狱内公示。 4、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和公示程序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5、经监狱长办公会决定提请减刑、假释的,由监狱长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监狱公章;并由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制作《提请、减刑、假释裁定一般由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直接宣告有困难的,可委托罪犯服刑地人民法院或监所代为宣告,监所代为宣告应迅速及时。
减刑、假释的具体程序: 1、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 2、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完成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 3、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名单以及减刑、假释意见在监狱内公示。 4、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和公示程序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5、经监狱长办公会决定提请减刑、假释的,由监狱长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监狱公章,并由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制作《提请、减刑、假释裁定一般由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直接宣告有困难的,可委托罪犯服刑地人民法院或监所代为宣告,监所代为宣告应迅速及时。
-
最高法关于减刑假释的新规是什么?
一、对拒不认罪悔罪的,或者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不予假释,一般不予减刑。 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确
2020.10.22 195 -
最高院关于减刑的规定有什么
最高院关于减刑的规定有: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3、若是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
2020.01.05 347 -
最高人民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有哪些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监狱教育改造罪犯中影响深远。具有国家标准的法律权威性:发布该解释之后,全国有了针对罪犯减刑的统一标准。避免乱用法律:有了该解释,就有了具体减刑依据,可以避免减刑问题上的随意性
2020.07.05 219
-
最高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适用的规定
《减刑、假释规定》 第一条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2022-03-21 15,340 -
附件最高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适用的规定
《减刑、假释规定》 第一条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2022-05-01 15,340 -
最高院关于减刑假释的规定
第八十二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
2022-08-08 15,34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适用的规定
《减刑、假释规定》 第一条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2022-05-01 15,340
-
01:17
最高法关于民间借贷规定
1、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套取金融机构贷款然后再贷款给别人的;向他人集资或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获得资金然后再贷款给别人的;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事先知道借款人要用钱犯罪还出借的;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
6,871 2022.04.15 -
01: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怎么规定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有以下几个要点: 1、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的;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本息的;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
3,945 2022.04.15 -
01:04
最高院关于双倍工资仲裁时效
最高院关于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一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6,037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