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婚登记的管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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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三)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 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第六条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婚姻登记处。 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设置婚姻登记处,应当形成文件,对外公布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设置的婚姻登记处分别称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设置多个婚姻登记处的,应当在婚姻登记处前冠其所在地的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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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法院管辖可以是登记地法院管辖。诉讼离婚法院管辖以下情况由登记地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被告人下落不明或者下落不明的;被告人受过劳动教育;被告被监禁;被告的城市户口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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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1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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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6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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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
2022-03-2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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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登记申请,可以分为协议离婚申请和诉讼离婚申请这两种方式。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冷静期后,可以申请离婚证。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
2,541 2022.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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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要缴纳离婚证工本费九元,个别城市的规定不同;如果是起诉离婚的,就要缴纳诉讼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为五十元至三百元不等。如果案件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二十万元的情况下,不用另外缴纳费用;但如果超
1,531 2021.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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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8 2022.04.17